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 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 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或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 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