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002622) - 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皓宸医疗 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参、控股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1 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参、控股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促进参、控股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参、控股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 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 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