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00262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皓宸医疗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1 (五)检查公司财务;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及《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财务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