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宸医疗(0026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皓宸医疗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一条 为规范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