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HIT WELDINGHIT WELDING(SZ:301137)2025-12-12 13:04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票 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 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