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