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晶瑞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解 职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除本制 度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