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 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 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 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 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 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 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及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