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3006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CCEMCCEM(SZ:300655)2025-12-12 13:0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