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 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二)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 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 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三)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五)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