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603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中心,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