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6030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奥康 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 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