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 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资产,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财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目的:有效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 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 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