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吴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 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