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 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实现货币资金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 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 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 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 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 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分工与授权 第五条 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资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否则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 内,按照本公司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公司财务部门要设置如下 岗位,根据业务量需要配备相关人员: (一)出纳员岗位,负责保管公司的库存现金,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