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俊生物科技(00660) - (1) 主要交易;(2) 须予披露交易;(3) 向一家实体提供预付款...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瑋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Wai Chun Bio-Technology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0) (1) 主要交易; (2) 須予披露交易; (3) 向一家實體提供預付款項;及 (4) 未能遵守上市規則 貸款協議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森瑞特與借方訂 立 貸 款 協 議,以 向 借 方 提 供 貸 款。首 次 提 款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九 月 進 行,其 後 亦 進 行 了 多 次 提 款。該 等 提 款 為 無 抵 押、計 息 及 須 按 要 求 償 還。借 款 人 已 於 二 零二五年五月向世紀光電悉數償還提款及相關利息。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與提款相關的未償還結餘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100%,故 提款的相關未償還結餘於有關時間構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 則 第14章項下的申報、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