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 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
Hongqi ChainHongqi Chain(SZ:002697)2025-12-14 08:3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 | --- | ---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 | | |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 |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 |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 | |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其他情形的除外。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 |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