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Hongqi ChainHongqi Chain(SZ:002697)2025-12-14 08: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