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对其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 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