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Hongqi ChainHongqi Chain(SZ:002697)2025-12-14 08:30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