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Hongqi ChainHongqi Chain(SZ:002697)2025-12-14 08:3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