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0201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016) 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 (附註7) :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上本行股東名冊所示的全名(中文或英文)。 2. 請用正楷填上本行股東名冊所示的地址。 3. 請填上以您的名義登記與代表委任表格有關之股份數目。如未有填上數目,則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以您名義登記之所有本行H股 股份有關。 4. 如欲委派本行大會主席以外之人士為代理人,請將「臨時股東大會主席或」之字樣刪去,並在空欄內填上你所擬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 址。有權出席和表決的股東有權委託一人或者數人(不論此人是否為股東)作為其股東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任何一位聯名股東均 可簽署代表委任表格,惟若親自或委派代理人出席的聯名股東多於一人,則由較優先的聯名股東所作出的表決,不論是親自或由代理 人作出的,須被接受為代表其餘聯名股東的唯一表決。就此而言,股東的優先次序須按本行股東名冊內與有關股份相關的聯名股東排 名先後而定。 5. 普通決議案須由經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