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