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 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股东会换届选举和更换选举董事的过程 中,应充分反映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积极推 行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实施累积投票制的公司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 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其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 不得跨届任职。 1 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 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由董事会对提案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应提交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