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董事会议事规则
DFPDFP(SH:601515)2025-12-15 10:3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第三条 董事长的职责 董事长应对董事会的运作负主要责任,确保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及时将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议题列入董事会议程,并确保董事及时、充分完整地获 取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以及董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最 佳利益。 董事长应提倡公开、民主讨论的文化,保证每一项董事会议程都有充分的讨 论时间,鼓励持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进行有效沟通、以及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 董事长应采取措施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联系,确保股东意见尤其是机构投资 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能在董事会上进行充分传达,保障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 者的提案权和知情权。 第二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