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给予的董事的职 权外,还享有以下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可以不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以及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第四条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 无故解除职务。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有效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