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92053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14 | | --- | | 九、结论意见 | 致: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创科技")的委托,担任骏创科技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