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 O 二五年十二月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照之日起未逾3年;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 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义务 2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总经 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