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浙 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辞任、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 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