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 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 计报告;如内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二章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 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