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制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公司 已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