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 事。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以提案的方式提名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 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