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协 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以提 案的方式提名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