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603998) - 方盛制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职能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其下属子公 司的内部信息报告工作); 第 1 页 共 12 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 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