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1 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 件情形的,该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三)、(四)项情形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