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3006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