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014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1:5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顧偉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5年12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顧偉先生、 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及楊振興先生;本公司職工董事為陳興君先生;及本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高偉先生、郭春明先生及徐慧敏女士。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行使以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