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年12月1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 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 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 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 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