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章程有关规定及会议准备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以确保董 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与股东的 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证监局颁发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董事会制定公司内部控 制工作规范。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十日由 董事会办公室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书面(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通 知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