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富淼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