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 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 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 露工作,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1 第二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 经营运作情况。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 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