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国际(00191)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股份代號:191) 股東大會通告 「動議 承董事會命 麗新製衣國際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碧霞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 1 – (a) 謹此批准、確認及追認本公司訂立之買賣協議(定義見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十六日的通函(「通函」),一份註有「A」字樣之副本已提呈大會並由大會主席 簡簽以資識別); (b) 謹此批准出售事項(更多詳情載於通函)、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就此及據此擬進 行之所有其他事項進行(或將進行)一切行動;及 (c) 謹此授權本公司任何董事或任何兩名董事(如需加蓋本公司之公章(「公章」)簽立)及 代表本公司簽署及簽立(親筆簽署或加蓋公章(如適用))、完成、履行及交付一切有關 協議、文據、文件及契據,並作出彼全權酌情認為必要、適當、合適或權宜之一切行 動或事宜,並採取一切步驟,以執行及╱或落實買賣協議及當中所有附帶事項。」 註冊辦事處: 香港 九龍 長沙灣道六百八十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