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鹏製药有限公司 - B(H0110)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 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upeng Pharmaceutical Ltd. 麓鵬製藥有限公司 (「本公司」) ( 於特拉華州註冊成立及於開曼群島存續的有限公司 ) 的申請版本 警告 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 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 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 閣 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本公司的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於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前, 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準投資者務請僅 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 提供。 (a) 本文件僅為向香港投資者提供有關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