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鹏製药有限公司 - B(H0110)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於特拉華州註冊成立及於開曼群島存續的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閣下閱覽本公告, 即表示閣下知悉、接納並向麓鵬製藥有限公司(「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保薦 人兼整體協調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upeng Pharmaceutical Ltd. 麓鵬製藥有限公司 1 (a) 於聯交所網站登載本公告,並不引致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保薦人兼整體 協調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進 行發售或配售活動的責任。概無保證本公司會否進行發售或配售; (b) 本公告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 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 (c) 本公告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 (d) 本公司或其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