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0116)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经修订)

Befar Group Co., Ltd 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 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 閣下閱覽本公 告,即表示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其聯席保 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1 (e)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包括其領土及屬 地、美國任何州及哥倫比亞特區)或任何其他進行有關發售或出售即屬違法 的司法權區發行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購買、認購或以 其他方式獲取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的一部分。本公司相信其為「外國 私人發行人」(「外國私人發行人」)(定義見1933年美國證券法第405條(經修 訂))(「美國證券法」),並盡可能在進行業務時保持其作為外國私人發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