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曦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0193) - 申请版本(第一次呈交)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 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ENZHEN CVA INNOVATION CO., LTD.* 深圳曦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申請版本 警 告 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 本 申 請 版 本 為 草 擬 本,其 內 所 載 資 料 並 不 完 整,亦 可 能 會 作 出 重 大 變 動。 閣 下 閱 覽 本 文 件, 即代表 閣 下 知 悉、接 納 並 向 深 圳 曦 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本 集 團」)、其獨家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及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於本公司招股章程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 記前,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