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集团(03322)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WIN HANVERKYWIN HANVERKY(HK:03322)2025-12-16 08:36

WIN HANVERKY HOLDINGS LIMITED 永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3322)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永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 零六年四月十八日決議成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下列條款由董事會於二零 零六年四月十八日採納及批准為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分別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 日、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經董 事會決議案修訂)。 1. 委員會之組成 - 1 - 1.1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且大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 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 1.2 委員會各成員之任期須予其作為董事之任期相同。在本公司憲章及適用法例 及規例規限下,任何委員會成員可由董事會重新委任,並繼續出任委員會成 員,直至其任期屆滿為止。 1.3 倘委員會成員已不再為董事會成員,則其委員會成員身分亦將即時自動終止。 1.4 只有委員會成員及委員會秘書方有權出席委員會會議。然而,在適當情況下, 可邀請董事會主席、其他董事、本公司高級管理層(「高級管理層」)、行 政總裁、人力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