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医疗(6031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的职工董事,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公司可将其他人员纳入本制度的绩效考核范围,视 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条 薪酬制度的遵循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 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