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光学(00907) - 上市委员会对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所作出之决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LEGANCE OPT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高 雅 光 學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委員會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舉行覆核 聆訊(「覆核聆訊」)。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公司接獲聯交所通知本公司之函件, 內容有關委員會經考慮本公司及上市科所提交的全部資料(包括書面及口頭資料)後,委 員會認為本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規定的足夠業務運作水平及具備相當價值 的資產水平,以保證其股份繼續上市,並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維持暫停本公司股 份買賣之上市科決定(「上市委員會決定」)。 — 1 — 委員會所於達致決定時已考慮以下因素: 眼鏡業務 1.1.4開發智能眼鏡產品的計劃仍處於初步階段,並無具體細節或時間表,亦非目前 的優先事項。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