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利国际(00732) -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本公佈之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利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謹此提述信利國際有限公司 ("本公司")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刊發之股東特別大會 ("股東特別大會") 通告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刊發之通函 ("該通函")。除 文義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載於上述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內之建議決 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獲 委任為監票人,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進行點票。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通過之該決議案之投票結果 載列如下: | | | 普通決議案 | 贊成 | 反對 | | --- | --- | --- | --- | --- | | | | | 股份數目 (%) | 股份數目 (%) | | 1. | (a) 批 准、確 認 及 追 認 將 預 先 授 予 董 事 的 一 般 授 權, | ...